信息名稱: |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推薦第四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軍事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人選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17-08-2016-0018-1 | 生成日期: | 2016-07-11 | 發(fā)文機構: | 教育部辦公廳 |
發(fā)文字號: | 教體藝廳函〔2016〕24號 | 信息類別: | 體育衛(wèi)生與藝術教育 | ||
內容概述: | 教育部辦公廳推薦第四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軍事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人選的通知。 |
教體藝廳函〔2016〕24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高校,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深化軍事課教學改革,充分發(fā)揮專家學者對軍事課教學的研究、咨詢、評價、指導和服務作用,創(chuàng)新發(fā)展理念,推動軍事課教學質量提升,決定對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軍事教學指導委員會(以下簡稱“教學指導委員會”)進行換屆?,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教學指導委員會性質
1. 教學指導委員會是在教育部領導下,對加強和改進高等學校軍事課教學進行研究咨詢、評價指導的專家組織,是非常設學術機構。
2. 教學指導委員會受教育部委托,組織和開展軍事課教學領域的理論和實踐研究;就軍事課課程教材建設、教學改革等提出咨詢建議;組織軍事課教學展示、骨干教師研修、巡回授課、學術研究研討和信息交流;對高中階段學生軍事訓練教學進行指導;承擔國防教育和學生軍事訓練專項任務項目等。
二、委員推薦條件
1. 擁護黨的領導,具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心,熱愛國防教育和學生軍事訓練事業(yè),工作認真負責,作風正派,公正廉潔。
2. 長期從事高等學校軍事課教學或相關工作,熟悉國家有關法規(guī)政策,學術造詣高、教學經驗豐富,在全國或本地區(qū)軍事課教育教學領域有較高知名度。原則上具有教授或相應專業(yè)技術職務,單位二級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優(yōu)先,年齡不超過57周歲。
3. 每年能義務承擔1-2次教學指導委員會賦予的工作任務。
三、委員推薦程序
1. 請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高校和有關單位根據推薦條件,在廣泛征求意見基礎上,推薦1名委員人選,將加蓋公章的推薦表(見附件)紙質版1份于7月22日前寄送我部,電子版同時發(fā)送。教育部在各地推薦基礎上進行遴選,最終確定入選名單,并予以公布。聯系方式:教育部國防教育辦公室劉詩堯,電話:010-66096474,電子郵箱: 66096474@moe.edu.cn,郵政編碼:100816。
2. 委員所在單位為教學指導委員會成員單位。成員單位要積極支持教學指導委員會的工作,并為委員提供參加委員會工作的必要保障。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由我部頒發(fā)聘書,任期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
教育部辦公廳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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